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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评定的公告


时间:2010-03-3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经营行为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和《安徽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试行)》,从2010年4月1开始,对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满12个月的驾驶员进行诚信考核等级评定,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市直、琅琊和南谯两区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运政服务窗口进行诚信考核等级评定。其他驾驶员分别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参加诚信考核等级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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