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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窗口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注意事项


时间:2010-07-07来源:未知 作者:朱智青 点击:

滁州市市辖区居民在公安窗口

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注意事项

 

为便民利民,滁州市公安局于200947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行政审批办公室)增加了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业务,该业务开办以来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但在实际办理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了来窗口办不了证的情况。特提醒我市市辖区居民,在公安窗口申请办理二代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户口在琅琊、南谯、开发区内居民需办理二代证时,持本人户口簿、一代身份证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二)如申请人因居住等情况变动,户口簿(含身份证)登记项目与公安专网《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资料不一致的,仍在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或在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三)初次办理二代证,《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人像信息或人像信息无法确认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有照片的旁证材料,加以证明。如提供出生证、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驾驶证,或行政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介绍信等;

(四)需照相的居民拍摄时必须以黑发为主,严禁漂染彩发,长发者需把头发梳理整齐,露出耳朵和眉毛,两边头发确保在耳朵后面;不能化浓妆,不能佩戴项链、耳环等影响拍照的饰品;不得穿制服、工作服,建议穿深色有领的衬衫、T恤或西服。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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